院内规章
党委组织员工作职责
时间:2017-06-02 13:36 来源:未知

学院党委组织员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组织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

2.提出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意见,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对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4.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

5.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党支部加大对大学生和中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引导、教育和培养力度。

6.负责发展党员材料的初步审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做好外单位发展党员来人来函政审调查的接待办理工作。

7.负责分院党校和高级党校的日常工作,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分级培训。

8.做好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表彰的有关工作。

9.做好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内年报统计的有关工作。

10.做好学院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定期公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11.加强党建调研及信息工作,组织做好党建研究工作。

12.做好学院党委分配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2015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党委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时代大街158号 黑ICP备050018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