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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10-29 14:40来源:办公室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黑教函[2015]40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对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信息公开是学院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学院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院师生教职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供可靠保障。2014-2015年度,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4-2015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依托学院搭建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重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继续细化和深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已有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干部任用、人事任免、招生工作、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基本建设、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例如,通过校园网主页等网络平台,基本实现了包括招聘启事、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通知等干部聘任过程的全部信息公开;加大开展干部的聘任工作的公开力度;通过校园网主页及时发布,实现了人员招聘、职工进修与资格认证、岗位聘用及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福利政策调整、各类人才的选拔和引进等八大方面的信息公开;招生就业处对招生网站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建设,凡是与招生相关且必须公开的信息一律在网站发布,满足了广大考生的信息需求,接受了社会的监督;教学科研部门整合资源,及时公布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及个人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教学综合改革进展细节等,方便教职工查阅和监督;校园网主页专栏公布“第四届机器人创意设计大赛”等热点问题,方便广大教职员工了解信息和加强监督;除涉密项目外,学院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信息需求、安排与结果,均在学院网上提前发布。同时,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制定重要文件和报告的必经程序,在制定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学院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等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的过程中,分别通过召开院长办公会、教代会、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等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二)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

学院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学院各类信息。进一步构筑网络平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主要体现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契机,初步建成并启用了校园信息门户网站,进一步提高了以办公自动化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建设了教务在线系统,方便学院教师及学生事务综合咨询,提高服务学生的水平与效率的提高。

(三)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事务;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设立在学院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并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举措,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与院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和深入交流,围绕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分部门进行会商研讨,切实推进和逐步完善学院各个层次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共主动公开信息313项,其中:学生事务管理80项,占25.56%;教育教学管理93项,占29.71%;招生就业68项,占21.73%;师资队伍建设8项,占2.56%;学术科研32项,占10.22%;财务管理1项,占0.32%;学院概况及制度规划8项,占2.55%;党群工作17项,占5.43%;其他工作6项,占1.92%。

1.学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各职能处室、各二级学院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官方微博等网络形式;

(2)校报、文件、会议纪要、简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记者站等;

(4)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等;

(5)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例会、中层干部会议、教代会以及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学年度内,编辑印发党委文件16份、行政文件124份、各类校级会议纪要30份,播出校园广播205场(次),公开橱窗10余次。

2.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学院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学院采取多样形式,继续加大在相关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中,师生员工最为关注的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学院认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学院本科招生网,把招生网站打造成为融招生宣传、查询、咨询于一体的主阵地和主窗口。学院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高效、快捷地发布各类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普通本专科的招生章程均通过教育部审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并在学院招办网站和相关报刊、网络予以公布。

招生计划:学院每年招生计划须报送上级部门审核审批后,通过省招办网站及《招生简章》等方式向考生公布,同时通过学院招办网站公布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录取分数、招生咨询:关于每年录取分数、咨询办法等,都通过学院的招办网站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监督渠道、违规查处:在各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招办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和纪委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学年度内,学院未发现有违规招生情况发生,也未收到任何关于违规招生的举报材料。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每学年更新一次教育收费项目公示、新生学收费标准公示以及新生相关收费及政策公示。收费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范围、资助奖励政策、减免政策以及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

积极开辟多种渠道进行教育收费项目公示。公示方式包括:在录取通知书邮件里发放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等纸质通知;积极拓展网络渠道,在校园网挂网公示,开辟“收费公示”专栏对收费标准、程序进行公示;在学生活动集中的教学中心区宣传公示栏的固定地点制作宣传板公示、在迎新点张贴海报公示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学年度内,未收到来自信息公开意见箱的信息公开申请。

2.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学年度内,学院没有依申请公开有关收取或减免费用等信息的情况。

(三)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在“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同时,不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代表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查和评议。广大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不良反映。

(五)学院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学年度内,学院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督促落实。由于学院涉及公开的信息量较大、范围较广,因此给监督落实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监督不及时、公开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二是信息公开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随着学院信息公开资源的逐渐增多,如何有效整合公开信息、畅通公开渠道、扩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已成为学院面临的主要问题。三是基层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

针对上述问题,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将着力加强以下几点。一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落实的力度。学院将逐步理顺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加速推进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进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抓好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学院将着力对校内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整合,通过学院官网中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信息公开的内容,使公众更便捷、全面地获取学院信息。三是加强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平台方便、快捷的优势,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四是进一步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学院将进一步完善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大对各分院、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与时效性。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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