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习和宣传郭明义同志的先进事迹,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出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广大职工群众学习他的先进事迹,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全社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中指出,郭明义同志是新时期我国企业职工的杰出代表,参加工作30多年来,他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党的事业,立足本职岗位,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助人为乐、关爱他人,在平凡的工作和生活中作出了不平凡的事迹。他始终保持工人阶级本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工作和生活中的点滴做起,矢志不移地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他始终关心企业发展,干一行爱一行,刻苦钻研、自学成才,创新管理、提高效率。他始终视职工为亲人,热情帮助有困难的工友,主动反映工友的愿望和呼声,促进企业的和谐。他始终关注社会发展,关爱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节衣缩食、捐资助学,义务献血、奉献社会。郭明义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境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不愧为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不愧为新时期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为了学习和宣传郭明义同志的先进事迹,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在全国广大职工群众中大力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的活动。
《决定》号召广大职工群众,学习郭明义同志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的政治品质,把坚定理想信念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爱党爱国之情转化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实际行动;学习他克己奉公、奉献社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做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楷模,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稳定;学习他恪尽职守、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继承和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大公无私、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不断顺应时代需要,强化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始终做推动历史前进的时代先锋和行动楷模;学习他心系企业、增进和谐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发扬中国工人阶级胸怀大局、纪律严明的光荣传统,坚持识大体、顾大局,增强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协作意识,正确认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根本一致性,主动为国家分忧、替企业解难,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努力维护社会和谐,始终做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中流砥柱。
《决定》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国工人阶级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决定》号召广大职工把向郭明义同志学习的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郭明义同志简历
郭明义,男,1958年12月生,成人本科学历。1977年1月参军,并于1980年6月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被部队评为 "学雷锋标兵"。1982年1月,复员到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工作。先后在矿用大型生产汽车驾驶员、车间团支部书记、矿党委宣传部干事、车间统计员兼人事员、矿扩建工程办公室英文翻译等岗位工作。1996年至今,任齐大山铁矿生产技术室采场公路管理员。
入党30年来,他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取得了突出的业绩。从1996年开始担任采场公路管理员以来,他每天都提前2个小时上班,15年中累计献工15000多小时,相当于多干了五年的工作量。
1990年以来,他坚持20年无偿献血,累计献血6万毫升,相当于自身总血量的10倍。
1994年以来,他为希望工程、身边工友和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先后资助了180多名特困生,而自己的家中却几乎一贫如洗。一家3口人至今还住在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镇,一个80年代中期所建的、不到40平方米的单室里。
2006年以来,他8次发起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倡议,有1700多名矿业职工参与;其中,齐大山铁矿汽运作业区大型生产汽车司机许平鑫同志与武汉的一名白血病患者配型成功,成为全国第1066例、鞍山市第5例成功捐献者。
2007年以来,他7次发起无偿献血的倡议,共有600多名矿业职工参与,累计献血15万毫升。
2008年以来,他发起的希望工程捐资助学活动,已有2800多名矿业职工参与,资助特困生1000多名,捐款近40万元。
2009年以来,他发起成立的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俱乐部,已有200多名矿业职工和社会人士参与,是目前国内参与人数最多的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俱乐部。
为此,他先后荣获了齐大山矿先进生产者标兵、模范共产党员,矿业公司先进生产者、模范共产党员,鞍钢先进生产者、精神文明建设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鞍钢劳动模范,鞍山市优秀义工、道德模范、无偿献血形象代言人、特等劳动模范、辽宁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希望工程突出贡献奖、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全国红十字志愿者之星、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2008年7月1日,齐大山铁矿党政工做出了《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09年7月29日,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党政工做出了《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0年4月26日,鞍钢集团公司党委、鞍钢集团公司做出了《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0年8月4日,中共鞍山市委做出了《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